今年中考考生报考录取范围有何规定?
1. 选择参加市教育局直接组织实施中考的考生,选报公办普通高中,只能选择扬州中学、扬大附中、新华中学、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、市一中和广陵区红桥高中,不得参加其它县(市、区)公办普通高中录取。
2. 涉及到区划调整的5个乡镇(李典、头桥、沙头、杭集、泰安)初中毕业生和原维扬区初中毕业生,选择参加邗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中考的考生,除报考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外,不得选报扬州中学、扬大附中、新华中学、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、市一中和广陵区红桥高中。
3. 宝应、高邮、江都、仪征和邗江等五县(市、区)初中学校毕业生,除报考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外,只能参与所在县(市、区)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录取,不能参与所在县(市、区)以外的公办普通高中录取。
4.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180名,其中面向市直学校和广陵区、开发区学校招收45人,这45人的招生工作,由扬州中学依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5.民办高中可自主决定招生范围,但跨省辖市招生的须经生源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,并在生源地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。
违规选报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,不能参加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。